农村农民住宅新建和翻建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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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选址审核:镇土地助理根据村镇规划及有关规定进行选址,报村镇建设办公室,三天内办完。
2、审查审批:村镇办审查农民住宅新建和翻建申请表,审查是否符合村屯规划。同意后,二日内办完审批手续。
3、定位放线:农民住宅新建和翻建,由建设土地助理定位放线,小城镇规划区内二层以上的商住楼,由市测绘研究院会同土地助理一起定位放线。
4、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由村镇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规划验收,小城镇规划以外的建设项目由镇政府进行竣工验收,市局组织检查验收。
发布日期:2007-10-16 责编: 来源:
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