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计质量为目标
庄河市审计局切实落实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
最近,庄河市审计局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防范审计风险,严格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和大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了庄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工作的具体规定》,并安排负责审计复核的法规科科长陈春建同志将“三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和流程制作成幻灯片,对全体审计人员进行了操作演示,收到了较好效果。其主要内容;
首先,由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一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了审计;二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三是事实是否清楚;四是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五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六是审计结论是否恰当;七是对其他有关重要事项是否作出说明。
其次,审计组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审计复核工作职责,认真填写复核意见和复核说明。一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了审计;二是事实是否清楚;三是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四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五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六是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最后,由法规科的复核人员认真复核并填写复核意见和复核说明。一是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二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三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四是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经过以上“三级复核”后,由局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核,并填写明确的批示意见或批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