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性质、职责 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庄政办发[2004]5号)、庄河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庄编发[2005]28号),庄河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下辖26个司法所。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参与制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乡镇街、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受市委委托协调依法治市工作。 3、指导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各乡镇、街、各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司法鉴定工作。 7、负责全市法学教育及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负责开展对外法律交流与合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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