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情况
【字体: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机构性质、职责
   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庄政办发[2004]5号)、庄河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庄编发[2005]28号),庄河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下辖26个司法所。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参与制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乡镇街、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受市委委托协调依法治市工作。
   3、指导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各乡镇、街、各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司法鉴定工作。
   7、负责全市法学教育及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负责开展对外法律交流与合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日期:2007-06-21  责编:超级管理员 来源:
 
庄河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