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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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总支)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庄河市开展“五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规划》(庄委发[2006]23号)和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庄委法发〔2007〕2号)的精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当务之急,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远之举,对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缓解和化解农村的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和减少农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农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农民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眼构建和谐农村的客观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通过农民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化解,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体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得到依法整治,农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农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三、开展农民学法用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基本内容 
1、学习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2、学习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学习掌握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 
4、学习掌握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相关法律法规; 
5、学习掌握婚姻家庭、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主要措施 
1、指导和帮助农村建立健全各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注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经常性、规范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五个一”工程。乡镇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各村(居)委至少建一个法制宣传栏、乡镇至少举办一次法制培训、组织一次法制竞赛。“五五”普法期间,各乡镇(街)要普遍轮训农村“两委”干部和机关干部,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两天。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各有关部门本着要向农村倾斜的原则,通过制定对口支援办法,组织多层次、多批次的“送法下乡”活动,要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充分发挥我市“五五”普法讲师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彻底解决农村学法难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农家、法制信息进农家、法制文艺进农家、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农村司法、执法办案中要注重进行法制宣传,拓展办案的法制教育效果。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借助我市“五五”普法讲师团的力量,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农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党员和“普法中心户”进行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每个行政村再选拔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用“法律明白人”引导和带动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开展。 
4、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加强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取信于民,还权于民,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 
5、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促进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和“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重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网络、墙(板)报、标语、横幅、小报、夜校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加强与“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加强对农民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进农民学法用法,重在领导,贵在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要切实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增强科学性、针对性,防止盲目性、片面性,努力使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切实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 
2、因地制宜,搞好规划。要坚持从农村实际和现实条件出发,科学确定农民学法用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指导和协调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3、抓住重点,积极推进。要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法律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普法重点,为农民群众学习实用法律知识、掌握依法维权创造条件,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引导人力、智力、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服务农民。 
4、更新理念,按需普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顺应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需要,顺应农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需求,选择最适当的场所、最适当的时机和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拓宽视野,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律素质。 
5、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以多种方式与村、农户建立学法用法联系点,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热情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动局面。 

                         二OO七年十月十七日 

发布日期:2008-05-17  责编: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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