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新一轮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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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扩展奥运期间社会和谐和稳定工作成果,确保改革开放三十年纪念活动和秋收期间的社会稳定,适应民事纠纷季节性发生规律特点,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文各乡镇,对改革开放三十年庆祝纪念期间及秋收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文件要求各级调解组织综合运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各项资源,坚持“案结、事了、感情好” 和“摩擦不出户、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标准,全面排查和调处与供热、公路建设征地与动迁、农民工工资、农产品销售合同履行及借贷、赡养有关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和稳定,确保上述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运行。 
      文件要求排查调处过程要做到“四清”,即对易发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纠纷清。并严禁各级调解组织特别是司法所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上访案件一推了事,要教育引导群众寻求正确诉求渠道,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发布日期:2008-10-27  责编: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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