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职)政策的贯彻实施;
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制定宏观调控措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管理与工资统发,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的审批工作;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认定的报批工作;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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