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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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审查和编制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政支出的规定强化支出管理;
(3)组织制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5)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依法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和经济运行情况;
(7)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并加强考核和管理。

涉及广播电视财务管理工作,请到广电台三楼307室财务科,电话:89832571。


发布日期:2008-01-20  责编:庄河市广电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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