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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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29.4-2008《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该标准自2008年3月20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  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


发布日期:2008-07-05  责编: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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