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效果好

  日期:2008-10-20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庄河市积极探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机制。特别是2005年10月起,参照石家庄市等外地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收到较好效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市政府研究每一议题之前,由法制办法律专业人员或有关部门法律专业人员专门就涉及到的问题讲解有关法律,为常务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政策支撑。为了使学法突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法制办拟定阶段性学法计划和目录,准备学习资料,为常务会议讲法储备法制办专门人员或有关法律专家名单。3年来,已实施和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目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   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30多项,其中以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特别是在学法过程中,突出强调依法界定政府和相对人权力、义务、责任等问题,结合工作中遇到或涉及的问题或案例开展互动式讨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让庄河市政府尝到“实实在在的甜头”。几年来,在作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动迁、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过程中,政府班子集体依法决策水平大大提高,为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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