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科
【字体: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1、贯彻落实地震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国家、省、市监测预报有关法规、规定。
    2、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地震形势的分析预报工作,为上级领导提供分析预报意见。
    4、起草拟定我市地震监测预报方面有关规定。
    5、负责管理监测手段数据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
    6、负责地震现场工作。
    联系方式:89813715(值班电话)。

发布日期:2007-07-16  责编:超级管理员 来源:
 
庄河市地震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