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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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下午,大连市民政局和大连市残联联合检查组走进太平岭乡危房改造户林秀奎一家,面对宽敞明亮的新瓦房,检查组惊叹不已。身有残疾的林秀奎激动地说,俺能住上新房,得感谢党和政府。截至10月上旬,我市今年共有180户像林秀奎一样的残疾人贫困户告别危房,住上新房,而且建筑面积大都超过50平方米,屋内吊棚,墙面粉刷,锅台墙面贴砖,院落规整,符合入住条件。白砖红瓦,绿树红墙,成为今年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主格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树立起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政府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纳入今年承办的“十大惠民工程”之中,年初,副市长王鹏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责任状。市残联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规范操作程序。市残联理事长赵迎春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抓管,形成市抓乡、乡抓村、村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标准,严格筛选
  年初,市残联分成三个检查组,深入基层,现场审查,将筛选结果公示两周以上,坚持标准,不徇私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赢得了广大群众特别是残疾人的好评。
  三、上下互动,落实资金
  今年全市180户危房改造受益残疾人225人,其中视力残疾人14人,听力言语残疾人12人,肢体残疾人31人,智力残疾人43人,精神残疾人25人。按照今年的建房标准,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3平方米,建筑总造价499.9万元,其中个人出资107.3万元,亲属及社会投入110.7万元,大连市财政补贴180万元,庄河市本级匹配90万元,乡镇、街道及村投入11.9万元。市残联根据工程进度,适时下拨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保证工程进度。乡(镇)、街道采取政府投一点,个人筹一点,亲戚朋友帮一点,党员干部捐一点的办法,保证所需材料和资金及时到位。


 


发布日期:2007-11-13  责编:徐秋和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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