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协)组织建设 实施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现将《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庄河市乡(镇)、街道联络员、专职委员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1.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2.乡(镇)、街道联络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1
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工作量化考核标准(100分)
1、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协组织健全并张贴上墙,包括残联理事会成员名单,社区残协名单,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5分) 2、年初制定残疾人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年终有工作总结。(10分) 3、残疾人底数清,工作有记录,重点康复工作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社区康复工作经常开展。(10分) 4、乡镇街道有残联办公场所,并挂牌对外服务。(5分) 5、做好残疾人的生活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率100%,及时帮助解决残疾人临时性生活困难。(10分) 6、帮助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于乡镇平均水平。做好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工作。(10分) 7、有助残志愿者队伍,并经常开展活动,扶残助残氛围浓厚,效果显著。(10分) 8、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杜绝由于工作不利导致重访、越级上访。(10分) 出现1例进京、去省、大连市集体上访得零分,由于工作不力导致到庄河市上访(包括集体访)出现一次扣2分。 9、按要求及时参加会议,各类表格资料按时准确上报。(10分) 10、及时足额完成残疾人保障金的收缴工作。(20分)
注:考核结果与乡(镇)、街道评优、评先挂钩,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2
乡(镇)、街道联络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工作量化考核标准(100分)
1、热爱残疾人工作,能全面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各类残疾人情况掌握准确。建档立卡。年度计划,总结报表等资料按时上报。(12分) 2、残疾人工作表簿册齐全,《残疾人基本情况登记簿》、《残疾人用品用具需求登记表》、《康复需求登记表》、《康复服务登记表》、《训练档案》、《残疾人培训登记表》、《残疾人求职登记表》齐全,并填写规范。(14分) 3、经常走访残疾人,积极向辖区领导和乡镇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有请示和汇报材料,有工作记录。(10分) 4、积极争取并协调辖区组织做好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康复维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利用残疾人活动节(日)为残疾人活动办实事。重大节日,如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为残疾人办实事1~2件。(10分) 5、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倡导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调动残疾人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每年至少两次活动。(4分) 6、有助残志愿者队伍,并经常开展活动,扶残助残氛围浓厚 ,效果显著(至少每个纪念节日有一次活动)每月至少上报一次残疾人工作信息。(10分) 7、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无越级访。(20分) 杜绝因工作不力导致重访、越级访(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因工作不力出现集体访、越级访1次,此项不得分。 8、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总得分在85分以上。(20分)
注:
1、考核工作由市残联会同各乡镇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半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年终考核仍不及格者予以解聘。 2、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为100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80分(含8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79分(含79分)以下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