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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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手续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单位:

  凡取得2007年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经营单位,携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燃气办办理2008年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手续,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特此通知。


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发布日期:2008-03-07  责编: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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