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手续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单位:
凡取得2007年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经营单位,携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燃气办办理2008年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手续,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特此通知。
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二OO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