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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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年至2010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庄河,推进生态型中等海滨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主要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在三个层面上,实现“进一步提高”:面向公民,实施法律素质教育工程,引导和帮助广大公民养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实现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进一步提高;面向公务员,实施专业法律素质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面向社会,实施依法专项治理工程,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条主线,把握学法和用法两大环节,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1、着眼于民主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宣传教育。注重培育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注重培育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观念,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热潮,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氛围。注重培育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热潮。
    2、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市场经济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监督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依法建设城市、规范城市管理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庄河要振兴,法制要先行”的理念,以法治促振兴、保建设。
    3、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宣传教育。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开展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主体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司法公正宣传教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依法信访,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4、着眼于法制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的进步。加强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制政府建设。
    三、对象和方法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具体方法是:
    1、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法律意识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法制宣传员和志愿者,结合法制宣传月(周、日)、法律颁布施行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系列主题普法活动,突出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让公民熟悉和掌握常用法律知识。运用以案讲法手段,通过讲案例、学法律。以案释法,引导正确用法、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理性维权。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上下功夫。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党委集体学法、各级法制培训、各类法制专题讲座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确保领导干部学法规范有序。实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重点测试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测试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3、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岗位强化,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实际运用能力等学习与训练;突出法律知识考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应用,把考试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上下功夫。贴近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宣传教育内容和课时,采取集中办班培训、举办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编发图书资料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企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重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加大企业学法用法典型培养、宣传力度,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整体进步。
    5、加强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上下功夫。加强对建筑企业用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定期举办依法用工、依法维权专题讲座,通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外来务工人员 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规划
    在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期间,要重点学习和宣传《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基本法律,涉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以及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具体规划如下:
    2007年,重点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2008年,重点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重点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招投标法》;2010年重点学习宣传《国家赔偿法》、《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同时要认真做好第五个五年规划期间的学法普法总结,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2007-10-26  责编: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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