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庄河市于1987年成立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建设工程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委办局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庄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是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机构。 二、职责 ●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负责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及核准工作。 ●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备案、招标公告备案、招标文件备案、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 负责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监督招标人依法抽取评标专家,并对开标、评标及定标过程进行监督。 ● 负责监督指导有形建设市场运行工作。 ● 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监督工作。 ● 受理招投标中的投诉,调节招投标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监督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 三、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4、《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0号) 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大建委发【2006】10号)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请登陆http://www.ztb.gov.cn/(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查询。 四、办事指南 ● 招投标工作流程图。 ● 招标项目备案须知。 ● 招标公告备案须知。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须知。 ● 评标专家抽取须知。 ● 中标公示备案须知。 ● 项目负责人网上锁定管理须知。 ● 中标通知书备案须知。 ● 投诉处理须知。 具体办事程序请登陆http://www.ztb.gov.cn/查询。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庄河市红岩路402号,联系电话:0411-89819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