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核准
一、办事流程: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1.单位填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2.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 (二)初步设计阶段: 1.单位填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2.审查相关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且材料齐全的,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 (三)竣工验收阶段: 1.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由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单位整改、复查验收合格后,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申报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安全预评价报告 (3)专家级评审意见书 (4)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一式三份) (二)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说明书 (2)《安全专篇》 (3)相关图纸 (4)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明细表 (5)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一式三份) (三)竣工验收阶段: 1.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实施情况的书面材料; 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设备安全使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6.试生产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问题的整改措施; 7.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验收时所提意见的整改报告; 8.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一式三份)。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大连市劳动保护条例》。 四、法定时限:无 五、承诺时限:1.可研10个工作日;2.初设10个工作日;3.验收20个工作日。 六、事项类型:核准 七、责任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收费标准:无 九、办理地址:市政府行政大厅 十、联系电话:8970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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