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乡(镇)街道负责人、安监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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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庄安监发200842 

                                                                  

 

转发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乡

(镇)街道负责人、安监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乡(镇)街道负责人、安监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大安监发200829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文件的要求于20081030日前把培训人员名单报庄河市安监局监察二科电话:89706309,联系人:王义福。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大安监发2008299号         

 

关于举办乡镇街道负责人、安监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乡镇街道安监站(科)肩负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夯实全市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使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安监人员进一步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监察技能,按市领导要求,我市将举办乡镇街道负责人和安监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乡镇街道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监站(科)安监人员,分期参加培训,第一、第二期为乡镇街道一把手及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培训班、其他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2.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

3.安全生产监察技能

4.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调查及处理方法

5.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三、培训形式

培训班采取全脱产集中住宿培训方式,我局委托取得国家安全培训资质的市安全科学研究院负责培训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每期开班前,由市安科院通知办班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含教材及全部学习资料)由政府全额拨款;

2.北三市、长兴岛、花园口、长海县参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政府拨款;

3.其他区市县参加培训人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要求

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夏市长在全市四季度安委会上再一次提出培训要求,并从安全专项资金中拨专款落实培训费用。为搞好本次培训,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区市县要认真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合理安排时间,保证行政一把手能按时参加培训。

2.各区市县安监局按每期人员分配名额于1031前将参加每期班的人员名单报市局综合处。

3.各区市县、先导区将此次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年末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之中。

联系电话:83766878 83766967(传真)

附:培训班人员分配表

 

 

 

               二○○八十月十六日

附件1:大连市各区市县乡镇街道负责人培训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乡镇街道培训通知(前两期).doc

 


发布日期:2008-10-28  责编: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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