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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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庄安委办发〔200814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深圳

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81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报》精神和大连市安委办传﹝200815号文件关于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向全市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通报》精神和大连市安委办提出的具体要求,深刻吸取“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各级领导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消防工作常抓不懈,以此为契机不断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冬季到来,取暖用煤用电的高风期,认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彻底排查火灾,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网吧、影剧院、歌舞厅、俱乐部、社区居民取暖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等。要严格检查这些单位和场所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用电、用油、用气等取暖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备齐全完好,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加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按照《通报》要求的“五个一律”,全面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及可可操作性,切实增强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庄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深圳.doc

 


发布日期:2008-10-23  责编: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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