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08〕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庄河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金晓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施恩顺 市质监局局长 苏长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海洋渔业局局长 成 员:郭仁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齐宝贵 市农发局副局长 林德君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李秀敏 市商业局副局长 李 鹏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电话:89812926。办公室主任由李鹏兼任。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地理标志△ 领导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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