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发〔2008〕38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长期以来,我市陆岛之间摩托艇非法从事旅客运输行为屡禁不止。摩托艇非法载客,给我市水上运输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为吸取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2007年6月23日发生的“三无游艇翻沉造成3人死亡的水上重大交通事故惨痛教训”,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现就我市摩托艇非法载客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落实摩托艇违法载客运输的安全监管责任。石城乡、王家镇人民政府和公安、边防、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摩托艇负有直接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摩托艇违法载客运输的监管措施。把治理摩托艇违法载客运输行为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摩托艇违法载客运输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二、开展对摩托艇非法载客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接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安明电〔2002〕2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艇非法载客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由交通局牵头,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及石城乡、王家镇人民政府派员参加。从现在起至10月末结束。 三、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石城乡、王家镇及沿海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人民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和乘坐违法载人摩托艇。 四、为确保奥运期间水上运输安全,经研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0日,所有公、私用摩托艇一律停驶。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运输 安全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 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