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发[200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鉴于庄河市滨海公路建设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为确保滨海公路庄河段建设顺利实施,现将《庄河市滨海公路建设征地动迁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庄政发〔2006〕51号文件废止。
二○○八年四月八日
庄河市滨海公路建设征地动迁实施方案
根据省、大连市的统一部署,滨海公路从2006年开工建设,至2010年全线贯通。滨海公路庄河段起点位于明阳镇谢屯,终点位于栗子房镇二坨子与丹东市鳝鱼岛相连,全长约118.6公里。为保证该工程建设及时开工、顺利施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庄河市滨海公路建设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杨代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曹玉祯 市交通局局长 孙盛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王德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金涛 市财政局局长 刘圣东 市审计局局长 刘振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付延国 市林水局局长 刘振宇 市城建局局长 孙甲未 市规划局局长 栾振芳 市农发局局长 柯景仁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于政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树龙 市果业管理局局长 刘美杰 市供电局副局长 王 程 中国网通庄河市分公司经理 张秀凯 大连移动庄河维护中心经理 王传国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庄河分公司经理 常 春 明阳镇党委书记 刘继畅 大郑镇党委书记 祝庆辉 栗子房镇党委书记 于景涛 昌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文昌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刚 兰店乡乡长 耿殿喆 黑岛镇镇长 兰德龙 青堆镇镇长 董德玉 鞍子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任曹玉祯(兼),副主任王玉科。 二、实施方式 滨海公路征地动迁工作实行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对乡镇、街道采取征地动迁投资包干、一次性包死的办法,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征地动迁工作。 三、责任分工 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责任的划分,具体负责征地动迁的核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核量准确无误,为乡镇具体实施征地动迁提供前提条件。 1. 沿线乡镇、街道是本地征地动迁工作的主体,负责辖区内整个征地动迁任务的组织领导。要组建专门征地动迁领导班子,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征地动迁任务的落实、征地动迁资金发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动迁任务,维护地区社会稳定。 2.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征地动迁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把握,确保依法规范操作。 3. 市财政局负责全线征地动迁资金的审核、筹措、拨付工作。 4.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线征占土地面积、农民补偿费用的核算,征地费用测算、报件、新建宅基地的审批等事项;解决征地动迁中出现的涉及土地方面的矛盾纠纷,解答农民在征地动迁中提出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政策问题,处理涉及土地的上访案件。 5. 市林水局负责全线征占林业、林地、水利设施等面积数量及补偿费用的测算、报件等事宜;处理动迁中涉及林业、水利设施等矛盾,解决群众有关上访案件。 6. 市城建局、市规划局负责全线房屋动迁面积、补偿费用测算;解决房屋动迁中各种矛盾。市城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核量,市规划局负责农村房屋核量。 7.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滨海公路的规划论证及滨海公路两侧建筑物、厂矿的规划方案审批。 8. 市农发局负责征地动迁中涉及土地、林业、荒山、荒地等承包合同的仲裁、相关政策的使用及此类群众上访案件。 9.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线征占滩涂、虾圈、海域、淡水养殖等面积核量及补偿费用的评估测算,解决涉及农民有关利益的各种矛盾。 10. 市公安局负责滨海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过程中社会治安的维护,确保征地动迁任务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11.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滨海公路征地动迁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2. 市果业管理局负责全线迁移果树的数量及补偿费用的测算。 13. 市供电局负责全线迁移高低压线路改造费用测算及迁移工作。 14. 中国网通庄河市分公司负责全线动迁范围内通讯线路改造费用测算及迁移工作。 15.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公司庄河分公司负责全线动迁范围内线路改造费用测算及迁移工作。 16. 大连移动庄河维护中心负责全线动迁范围内光缆改造费用测算及迁移工作。 17. 市交通局作为征地动迁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部门与乡镇之间征地动迁任务的落实, 负责各部门所分担的征地动迁任务的核量汇总、征地动迁资金落实等方面工作。 四、资金拨付 动迁占费用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分工进行测算,报滨海公路征地动迁办公室,由征地动迁办负责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将征地动迁资金拨付到沿线乡镇(“三线”动迁资金直接发放到相关部门)。 五、考核奖惩 为使征地动迁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与沿线乡镇街道、责任单位签订征地动迁投资包干责任状,并对责任单位和沿线乡镇街道实行考核与奖惩(考核奖惩办法另定)。
主题词:交通 征地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 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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